山东建筑大学创建于1956年,座落在文脉绵延、山水秀丽的泉城济南。学校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学科专业为特色,已经形成涵盖工、理、管、文、法、农六大门类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15个二级学院(部),设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点、45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工程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一、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简介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一种突出应用性培养的硕士生类型,它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着重加强硕士生面向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科研能力培养,强化科研实践,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突出对应用型人才专业知识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的特色。我校自2005年起开始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现已与山东省科学院、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力诺集团等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
2011年我校10个学院计划招收工程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5人(含接受外校推免生),实际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招生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初试科目大纲(考试范围)见“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和“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大纲”。
三、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学业优秀的研究生者可申请提前1年毕业。通过课程学习、专业实践、毕业论文答辩者,颁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经费来源与学术型研究生相同,由省级财政承担并列入公费计划,享受学校普通奖学金和医疗保险。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的项目管理领域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