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有增人计划的用人单位引进专业对口的毕业研究生人才,可在增人计划内直接考核签约,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报批手续。没有年度增人计划的用人单位引进专业对口的毕业研究生人才,在单位编制许可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另行申报用编增人计划,经批准后再按规定办理有关引进手续。对今后3年可空编、现已满员或超编单位要求引进急缺专业毕业研究生人才的,经该县人事(编制)部门许可,可先进人后入编,人事关系先放在县人才储备中心,确认事业性质,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待用人单位空编后,优先办理入编手续。对有意来射阳工作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紧缺专业毕业研究生人才,经该县人事(编制)部门审定,可将人事关系先放在县人才储备中心,确认事业性质,由政府按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协调安置。对引进紧缺专业的毕业研究生人才,合同服务期限达5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单位可实行一次性安家与住房补助,补助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双方协议确定,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其中县财政对服务期满的毕业博士研究生补助6万元/人。对要求随迁的研究生配偶,按同性质和专业对口原则优先调动。对引进已就业的成熟型毕业研究生人才,可凭人才档案和有关有效证件办理入编和职称、工龄确认、保险续接等事项。同时,还鼓励事业单位采取“柔性引才”办法引进成熟型紧缺专业毕业研究生人才;鼓励事业单位采用协议工资办法引进专业对口的毕业研究生人才,即实行人员不入编,报酬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双方协议确定,引进的毕业研究生人才,在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射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