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现有26个学院、教学部,拥有6个“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9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8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湖南师大法学院现设有10个系、所和1个研究中心、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院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双元教授、公认的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王贵国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同时,学院拥有的湖南法学界唯一学术刊物《时代法学》,现已为CSSCI扩展板来源期刊。
培养目标及就业状况
培养目标:法律硕士教育目的是培养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修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状况:主要就业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政府法制、公安、人大等国家机关及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我院法律硕士毕业生就业率均达100%,其中50%左右被录为公务员。在我校,法律专业毕业生被录取为公务员的比例是其他专业的5.8倍。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报名及考试程序
-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 现场确认。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交费、照相。
- 准考证: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 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 入学考试统考的初试科目一般为四门,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及范围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有关考试内容及范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法律硕士(法学)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3年。修完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
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年10000元。
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相同。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联系部门
|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考务科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网 址:http://yjsc.hunnu.edu.cn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硕办 电话:0731-88873062 传真:0731-88662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