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一、培养目标
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相当的人文素养,具备独立承担风景园林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能力。
二、招生范围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代码:560100)目标人群是为风景园林事业服务的人员,包括:园林植物(花卉、园林树木)应用人员;城市规划与设计人员;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人员;风景资源规划、保护、建设与管理人员;部分生态区域的规划设计、建设人员。
三、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试科目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一)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GCT考试成绩、风景园林综合考试及综合面试成绩,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2010年招生规模数我校自行确定。
八、学习方式和年限
一般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由学校与研究生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论文的选题应是风景园林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具有明确的风景园林背景和应用价值,应有先进性、难度及必要的工作量,能体现其综合应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九、学位授予
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后,可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费30000元,因故退学,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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